生物多样性
生物多样性是地球生命得以延续的基本条件。该概念涵盖生境、物种与基因的多样性,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从提契诺到汝拉州,瑞士拥有极为多样的自然景观,在欧洲中心地带为无数物种提供栖息空间。
瑞士联邦政府已制定相关战略,以可持续方式保护和促进本国生物多样性,应对其所面临的各种威胁。

生物多样性对人类福祉至关重要,并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瑞士是世界上最早致力于监测生物多样性的国家之一。指定的专家会定期对全国各地的动植物进行清单编制。
微气候与地形——生物多样性的有利条件
瑞士拥有超过230种自然生境,包括草地、河岸、沼泽、森林,甚至城市区域。全国约有56,000种植物、真菌和动物。瑞士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得益于其多变的气候与复杂的地形。在阿尔卑斯地区和森林中,物种多样性尤为突出。河流与溪流同样为许多稀有物种提供重要栖息地。
生物多样性的变迁
瑞士是世界上最早致力于监控物种多样性的国家之一。受委托的专业人士定期制订全国各地所有地区的动植物清单。过去数百年里,瑞士的物种多样性也经历了巨大变迁。据估计,物种多样性十九世纪下半叶达到了高峰期。物种数量的增加,是外来物种入侵的结果。在某些生物群落中,可以看到这些外来物种造成的单一化和平庸化。尽管瑞士采取了各种各样的保护措施,然而,瑞士的生物多样性仍然面临着巨大的威胁。从长期来看,难以保证瑞士的生物多样性能够继续保持下去。
生物多样性减少
自1900年起,瑞士的生物多样性显著减少。尽管瑞士采取了各种保护办法,但是,瑞士的生物多样性仍然面临着重重威胁。生物多样性在其所有三个层面上都有所减少,即物种多样性、基因多样性和生存空间多样性。当前,一半的生存空间和三分之一的物种都面临着威胁。随着物种多样性减少,基因多样性也在减退。许多生存空间日益趋同(比如草甸)。导致生物多样性减少的主要原因有:低密度开发建设活动对空间的蚕食、对土地和水体的集约使用、外来入侵物种的传播扩散,以及随着农业生产而大量输入的杀虫剂和氮素。
保护措施
《联邦宪法》规定,联邦和各州有义务长期保护自然生存基础。多部联邦法律都要求保护并促进生物多样性,包括《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法》、《环境保护法》、《狩猎法》、《水体保护法》以及《基因技术法》等。《空间规划法》、《农业法》、《森林法》和《国家公园法》等诸多法律则规定了如何可持续地处理对待生物多样性。瑞士也是联合国1992年《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签署国之一。这份国际公约的目标,就是扭转动植物和其它生物的多样性日益减少的趋势。此外,瑞士政府在2012年还制订了一份旨在保护并促进生物多样性的战略。
生物多样性的下降
自1900年以来,瑞士的生物多样性显著下降。19世纪下半叶,工业化进程以及河道整治等因素,导致物种多样性急剧减少。如今,生物多样性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城市扩张、土地与水资源的高强度利用、外来入侵物种的扩散,以及农业中农药使用与氮输入的增加。此外,草地及许多自然生境正趋于同质化。这种下降影响生物多样性的三个层面:物种多样性、基因多样性和生境多样性。目前,一半的生境以及三分之一的物种正面临威胁。物种多样性的下降也对基因多样性产生负面影响。尽管某些统计数据出现增长,但往往是由于来自其他分布区域的物种入侵。目前,瑞士已记录超过1000种外来物种(包括动物、植物和真菌),其中约15%被视为具有问题性的物种。
生物多样性保护
瑞士联邦宪法要求联邦及各州长期保障生物多样性。自然资源保护已被纳入多项联邦法律,包括《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狩猎法》《水资源保护法》《渔业法》以及《基因技术法》。关于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的法律规定,则见于《空间规划法》《农业法》《森林法》及《国家公园法》。瑞士还签署了1992年《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该公约旨在遏制全球动植物及其他生物物种数量的下降。
在此基础上,瑞士联邦政府于2012年制定了生物多样性战略,以保护国内的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和基因多样性。随后制定的行动计划在第一阶段(2017–2024年)提出具体措施,并在第二阶段(2025–2030年)进一步扩展与完善。
尽管采取了上述措施,瑞士的生物多样性仍然面临威胁。
国家公园与野生动物保护区
瑞士目前约有20个自然公园,为动植物提供自然发展的空间。其中,位于格劳宾登州的瑞士国家公园自1914年成立以来,享有最高级别的保护,并被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列为荒野区域。
自2008年起,《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法》允许设立新的自然公园。为保护生态系统,瑞士还划定了野生动植物保护区。这些区域禁止进入、通行或飞越,并设有清晰标识,主要分布于阿尔卑斯及前阿尔卑斯地区。
联邦环境局(FOEN)提供互动地图,展示全国所有野生动物保护区的信息。
此外,还设有季节性保护区,使野生动物能够在冬季不受干扰地觅食,并在春季繁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