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制度
瑞士实行联邦制,治理结构分为联邦、州和市镇三级。瑞士的直接民主制度,使人民在所有政治层面上都拥有直接参与决策的权利。参与和行动自由对于一个具有地理、文化和语言多样性的国家至关重要。伯尔尼履行着瑞士首都的职能,但它在法律上只是“联邦之城”。

瑞士自1848年成为联邦国家后,不断扩大人民参与决策的可能性。瑞士采用多种手段,力求使少数群体尽可能广泛地参与进来。这对于瑞士这座拥有多种语言和文化的国家而言,是一个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政治特色。瑞士采用的联邦制政体,使政治能够尽量贴近公民。最接地气的是市镇这一级,市镇也拥有尽可能最广泛的权责。只有在必要的情况下,某些权责才移交给更高层的州和联邦代劳。
瑞士实行直接民主制度。瑞士人除了拥有民主国家普遍实行的选举权之外,还有权就实体问题进行投票表决。瑞士政府最高机构是联邦委员会,由七名联邦委员组成,实行集体决策。联邦委员由国会两院联合大会选举产生,两院分别是“大院”和“小院”。“大院”是国民院,代表国民;“小院”是联邦院,代表各州。作为人民代表的国民议会议员分属不同党派,每个党派在议会中都有自己的立场。

瑞士政治体系的事实和数据
- 数百年里,瑞士从一个由不同的联盟交织而成的松散网络,演变成一个邦联,进而发展成为今天的联邦国家。瑞士的版图是在1815年确立并获得国际公认的。
- 瑞士的政治制度以1848年的《联邦宪法》为基础。从那时起,联邦的权责、人民的权利和政治上的多样性都得到了提高。
- 瑞士并无通常意义上的首都(即法定首都)。自从伯尔尼市被选定为联邦政府所在地之后,这座城市就成为“联邦之城”,事实上履行着首都的职责。
- 瑞士的政治体系分为三级:联邦、26个州和2,131个市镇分掌权力。
- 瑞士国家政府最高行政机构(联邦委员会)是一个由七人组成的领导集体,这七名联邦委员均由议会选举产生,且分属最大的几个党派。联邦委员彼此通过协商达成一致,集体决定国是。因此,这种政府形式称为协和式民主制度。
- 瑞士议会(国会)共有246名议员,均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议会分为两院:国民院有200名议员,联邦院有46名议员。
- 瑞士议会的议员分属10个政党。获得选票比例最高的几个政党分享联邦委员会的席位。
- 大约550万名18岁以上的公民,即全国总人口的60%左右,都拥有联邦层面上的选举权。
- 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人民享有像瑞士人这样多的参与决策权。瑞士每年举行三至四次全民公决,由选民投票决定实体提案。议员作为人民代表,每四年选举一次。
- 在两个州(内阿彭策尔州和格拉鲁斯州),州一级的投票和选举仍然是在本州首府的大广场上通过举手表决进行:这种民主参政形式称为“州民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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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党
瑞士的政党格局是平衡且相对稳定的。最近.

联邦委员会
7名拥有同等权力的联邦委员采用集体领导制,共同治理国家。他们来自瑞士全国最大的几个政党。

联邦制
以自决权为指导原则:在更高一级的政治单元接收某些权责之前,每个更低一级的政治单元都首先获得尽可能多的权责。

国会(议会)
国民院和联邦院每年都分别举行四轮会议,每轮为期三周。两院每年仅举行一次联合大会,以共同选举政府和最高法院的成员。

直接民主制
直接民主制是瑞士政治制度中的一大特色。它使人民可以就国会的决策提出意见,或者提出修宪提议。直接民主制的核心就是被称为“人民动议”和“全民复决”的手段。